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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
2013/05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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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武汉公布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,房价同比涨幅应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。荆州暂未公布新控制目标,不过有可能参照武汉的标准。
此次“汉版”新控制目标,剔除同期地区生产总值(GDP)涨幅和同期消费物价指数(CPI)涨幅,仅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作为唯一衡量目标,更客观地反映本地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。同时,统计新建商品房房价,剔除保障房,价格更有说服力。
据了解,2011年武汉首次公布房价控制目标,当年荆州公布的控制目标与武汉一样。
荆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,2012年荆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010元,增幅为13。8%。另据荆州市政府工作报告,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2%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,有报告称2013年全国CPI涨幅控制在3。5%左右。据此可推算,如不出意外,2013年,剔除CPI涨幅后的荆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在8。5%左右。
记者从荆州市房管部门获悉,目前荆州还未公布新的调控目标。业内人士分析,这种控制目标可看作是房产新政落地的预示,荆州房价控制目标很有可能参照武汉的目标制订,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价增幅只要低于8。5%就行,因为这个数据并不固定。另外,荆州剔除保障房后的房价增幅数据也是未知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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