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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地税局:无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按4%的标准缴纳契税
发表时间:  2013/05/03     阅读:  1733 次

  昨日,荆州市地税局就市民关心的契税征收政策进行了解答。

  荆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荆州目前执行的房屋交易契税征收标准,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共同制定。我市地税部门为了配合国家宏观调控,从严格政策管理的角度,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房屋交易的各项税收政策。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,且该住房属于家庭(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唯一住房,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,减按1%缴纳契税。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,减按2%缴纳契税。购买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,按4%缴纳契税。无购买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,无论购买多大面积的住宅,均按4%的标准缴纳契税。该政策强调的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而不是指家庭单一成员首次购房,且该住房不区分新房和二手房。

  今年4月份是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,记者了解到,荆州市地税局已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,就地方税收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,接受广大市民纳税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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